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贯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孝政办电[2009]222号)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渡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切实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庆典活动多、出行人员多、恶劣气候多,容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防止松懈和麻痹情绪,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到位,重大危险源控制到位,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尤其是对建筑工地、燃气、自来水、人行天桥、游乐场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及时发现问题、不留死角。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设备、临时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防坍塌”工作,杜绝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二)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冬季气候干燥,气温低,用火用电用气增加,要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特别是各燃气管道沿线维护,禁止开挖燃气管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外24小时巡查,加强对代灌点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做到持证经营,禁止非法代灌点进行经营活动,特别对加气站的各种运行设备和消防器材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加强自来水、人行天桥、游乐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
公共场所是重点防范单位,特别是自来水公司,直接关系人民的生活健康和娱乐安全。要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做好水源、水质消毒和过滤工作。对人行天桥、游乐场所各种大型设备要提前维修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而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做好民工劳动保障,确保社会稳定
各单位和施工必须重视做好民工的思想工作,切实解决民工的困难,消除不安全因素。要严格按照要求发放民工工资,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做好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对节日期间坚持加班的民工,要保障其节日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做好用电、用火等安全工作,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生活待遇;对返乡的民工,要指导他们不要乘坐非法运营或无春运资格车辆;做到回去的安全、留下的安全。
四、落实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坚守岗位。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损失。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事故或重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在2月5日前把值班表报市建委安办五楼)市建委安办电话:2319135值班电话:2319195
二0一0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