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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住宅须统一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http://www.xgjs.gov.cn  2009-10-1 0:00:00
湖北住宅须统一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为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房屋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应用和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政府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集热能量计入建筑节能总量。 
    通知还要求: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要点、建筑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等环节上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因特殊条件拟不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要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集专家对原因进行分析论证后作出决定;房产部门要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维护管理;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验收备案工作,太阳能热水系统未安装到位或达不到验收要求的,不得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要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现场监理定期培训制度。《通知》强调,各地要建立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推广发布制度,定期发布符合工程应用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各级发展改革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综合管理,共同促进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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